廉政聚焦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廉政聚焦 > 正文

厦城院纪[2013]03号 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走好社会人生第一步廉洁教育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部门: 发布时间:2016-06-24
打印

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
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走好

社会人生第一步廉洁教育的通知

各设区市教育纪工委,各高校纪委:

为贯彻落实全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,进步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,决定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毕业生走向社会、走好人生第一步廉洁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各高校要抓住毕业这一重点时节,在大学生临近毕业时,结合本地本校实际,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参加社会工作前的廉洁教育。通过组织廉政法律法规学习,运用警示案例进行警醒教育,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基地等形式,上好社会人生第一课,使毕业生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提高反腐倡廉的免疫力,走好社会人生第一步,终身保廉洁。

2、在榕省属本科高校在我委的统一安排下,组织应届选调生、选聘生分批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(榕城监狱)接受教育。其他高校在所在设区市教育纪工委的统一安排下,组织应届选调生、选聘生和毕业生代表分批到当地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。

3、各地各校在开展活动中,要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,并及时报送我委。活动结束后,请于6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委。联系人:梁婕,联系电话:0591-87853491(传真)。

福建省教育纪工委

2013年5月22日

Copyright©2019 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 大学生廉洁教育专网 版权所有 

地址: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  TEL:0592-5909001  FAX:(0592)5909001

闽ICP备11005956号-4   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719